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

一件無理的事

當了學生會的幹事一年多,最感到吃力的應該是這一兩個月。這一兩個月,讓我看透了某些人的古怪想法,愈是回想他們,愈是感到氣憤。

有一件事,我放在心中良久了,決定公開給各位,讓大家評評理。

事情是這樣的:學生會為了需要一些資金去舉辦活動和購置一些物資,於是就決定向全校的同學收取為數不多的會費。接著呢,我們擬好了通告,方便向同學解釋收取會費的原因,校長支持我們的決定,班主任們也同意幫忙收取會費了。正當我們認為,一切都準備妥當了......

......有同學告訴我,某一班的同學,很不願意交會費,態度傲慢的要求我親自解釋會費的用途!

我想:學生會發出的通告已經解釋得非常清楚,該班更有最多的學生會幹事在內!於是,我決定不去了。我告訴就讀該班的其中一位幹事,說:「我比他們小,由我來說,好像有點奇怪,你們是同學,由你解釋會更好。」

怎料有一天,當我來到該班,正要處理其他的事情,有一位男同學,他抓緊我的衣領,把我拉進了課室,幾十對帶著敵意的目光注視著我。當我決定繼續去處理其他的事情,有一位同學,拿著紙球擲向我!紙球在我頭上刷過。我氣憤了,二話不說,拾起紙球就把那位同學擲去。這位同學也太過分了,難道我比他小,他就可以任意妄為嗎?我不想在這個無理之地逗留,我說:「你們這班有最多學生會幹事,不管你們怎樣,你們自己處理好它。」

我覺得,作為學生會的一分子,大家可以有權利對學生會的事務作出理性的批評。可是,大家也有義務,去履行自己在學生會應有的責任。我無意針對任何一班,然而,他們實在給了我太多負面的印象。

你不滿意,不要緊,我們很樂意去為你解釋任何東西,但絕不是無理的提出要求,挑起事端。我們去諮詢,你們一句話也沒說,在問卷亂填廢話,所有東西都落實了,滿口去批評人。

何況,十元的會費很多嗎?只顧去享受學生會為大家提供的方便,卻不願意付出,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嗎?

我要求那個向我擲紙球的同學親自道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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